資訊丨關于2018年國家開放大學畢業指導
時間:2018-12-11 14:27:13閱讀:1706
1.畢業條件
我校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,學完某一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實踐性教學環節考核合格,達到畢業規定的總學分(高等??评砉た聘鲗I總分學為114分,文科為76分;本科各專業總學分為71分),即可獲得畢業資格。
2.畢業辦證手續
每年四月和十月初教務處在網上公布畢業預審合格名單,由學生自己核對總成績和檔案資料;四月、十月中旬學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,登記表上姓名、性別、身份證號必須與入學時登記的資料一致,不能自行更改;七月上報畢業資料到上級主管部門審核;七月中旬打印畢業證書、驗印;九月中旬電子注冊數據在網上公布。
3.畢業證書頒發
每年六月為春季發證時間,十二月為秋季發證時間。在規定的時間內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,學生本人憑學生證、身份證到學校辦理離校手續,領取畢業證書和學籍檔案。不能按期領取者,可于每周四上午8:30到11:30到教務處補領,其他時間不受理。
4.學位申請
開放教育本科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申請標準,可以申請相應的學士學位。學位授予標準及具體工作程序詳見中央電大具體規定。
5.補辦畢業證明
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都是一次性證件,請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只能補辦相應證明。